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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未成年人权利你知多少

陕西检察 2022-06-19

民法典之未成年人权利你知多少



   欢乐的假期生活给难耐的酷暑带来了些许凉气,你的暑假是天天玩不完的手机、Ipad,天天看不完的动画片还是严守作息时间,学习娱乐相结合呢?


学习时间到啦



     今天未检小姐姐可不是要和大家讨论暑假生活的美好,而是要介绍大家认识一个整天和我们待在一起默默保护着我们却又从未见过面的新朋友—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


那《民法典》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呢?

胎儿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八周岁以下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


第十八条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八周岁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可不仅仅是这些,今后的云课堂中会继续向大家分享有关内容。那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啦,未检小姐姐在这里叮嘱大家暑假虽快乐,可不要忘记完成日常学习任务哦。


来源: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马莉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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